近日,廣西梧州市藤縣藤州鎮(zhèn)河口村李某漢、李某業(yè)、李某榮等村民,再次向藤縣紀委、藤縣林業(yè)局等單位遞交《舉報信》,實名舉報藤縣木材公司領導。
低價售木且以多作少賣,侵吞木材款?
上述《舉報信》稱,藤縣林業(yè)局于1996年12月將藤縣五七林場的經(jīng)營權劃給了藤縣木材公司所有,并明確:林場與林地來源的原生產(chǎn)隊所簽訂的協(xié)議保持不變(注:協(xié)議約定林地歸生產(chǎn)隊村民所有),林場的產(chǎn)品由木材公司經(jīng)營和收益,與生產(chǎn)隊比例分成部分亦由木材公司兌現(xiàn)。(注:協(xié)議約定割脂或火燒林木出批收入,村民占收入的3成,木材公司占收入的7成)。
五七林場照村站是該林場的其中一站,涉及到的生產(chǎn)隊有河口、水浸洞等,林地面積約3000畝,樹種均是濕地松樹,所處地域為西江流域兩岸,屬國家級生態(tài)公益林。
2012年、2013年,照村站林木發(fā)生火災,面積超過1500畝。經(jīng)藤縣林業(yè)局防火辦和森林公安人員現(xiàn)場勘查,確認林木大部分已被火燒,允許藤縣木材公司設計、辦證、出批等。
以上1500畝火燒林被三次出批,第一次為2014年5月,面積500多畝;第二次出批為2014年8月,面積200多畝;第三次是2015年5月,面積585畝,每畝設計約2立方米,每畝以400元出批。但由于辦證未通過,木材公司領導通知該公司的設計隊重新設計,設計人員設計出每畝約6立方米,而木材公司領導認為過高,授意設計人員按每畝約4立方米設計、辦證。最后還是按每畝400元低價出售給私人老板趙如金。如此一算,木材公司損失中間差價的20-30萬元木材款。
2016年年初,河口村村民要求木材公司結算木材款。但是,木材公司經(jīng)理陳貴某卻以款未收完為由不予結算。直到2016年12月,木材公司通知村民結算,村民才知陳貴某以80萬元的價格將照村站全部林木賣給了趙如金。經(jīng)過雙方勾圖的林木面積為2740畝,按2014年和2015年的市場價格,該林木價值為200多萬元,每畝按700元計算,村民可分得三成應為每畝約200元。而陳貴某卻以80萬元低價賣掉,導致村民每畝收入只有約90元。
2016年10月,河口村村民向藤縣紀委、林業(yè)局實名舉報,請求調查木材公司是否有權將未枯死的國家公益林木出批?出批的林木是否存在無證砍伐或少辦證多砍伐?第三批林木設計出現(xiàn)兩次不同的結果,為什么還要按400元每畝的低價出售?誰吃了差價?出售林木是個別領導行為還是集體行為?但至今無任何答復。
交納2004立方設計費,只賣1300立方,另700立方哪去了?
據(jù)知情人透露,2015年春節(jié)前后,照村站濕地松火燒面積約500畝,該林地屬人式造林種植,每畝林木在100株以上,造林時間在1989年前后,到2014年已有25年樹齡,實際出材率已達到每畝6-7立方米。
2015年5月,陳貴某派員工參與伐區(qū)設計,第一次張澤某等五人設計造假,設計出材率為每畝2.6立方米。有職工發(fā)現(xiàn)后,致電陳貴某反映,陳再次派張澤某等人第二次設計,并按每畝4立方米辦《砍伐證》,總共辦理砍伐指標2004立方米。而陳貴某居然還以每畝2.6立方米作價,以每畝400元的價格出售給趙如金。
木材公司與趙如金簽訂的《照村站火燒林木承包協(xié)議書》
2015年6月24日,木材公司與趙如金簽訂《照村站火燒林木承包協(xié)議書》。其中,該《協(xié)議》約定:甲方(木材公司)將五七林場火燒的濕地松585畝承包給乙方(趙如金),承包價款234000元。在協(xié)議簽字生效后匯入甲方賬戶。
知情人表示,585多畝林木,如按每畝出材率2.6立方計算是1300多立方米,但辦砍伐證是2004立方米,辦證與實際出售少了700立方米,如按實際出材率每畝6立方米計算,該片林木出材超過3000立方米。然而,陳貴某卻以1300多立方米賣掉,這當中是否存在腐敗問題?
伐區(qū)調查設計費發(fā)票
“協(xié)議明確約定雙方簽字后即付款,也就是說,必須先付款方可砍伐。2015年12月,趙如金已將砍伐的木材全部售完。為何出現(xiàn)趙如金至今尚欠木材款134000元?木材公司干部職工數(shù)十人,現(xiàn)在連最基本的生活費都發(fā)不出!但為什么這筆木材款無人去追討?還是這筆款早已落入某人的腰包?”知情者質疑。
對于該事件的進展,我們將持續(xù)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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